谨以此书纪念我的樱桃。 我与樱桃,是挚友,是知己,已然说不清了,但此生挂念不忘,唯有庭中樱桃树相伴,有嗟余只影系人间,如何同生不同死。 ——云华&莺歌著 * 春茶刚刚过去,我得了空,就又坐在村头石台上,拿出纸笔在本子上写写画画。 我写得急,好像不快点记下来就会从脑子流到空气里,融在茶岭的晨雾里。却又写不好字,倒像是糟蹋了这漂亮本子,本子的封面是樱桃画的茶岭。 于是干脆慢慢儿写,要写的太多,恨不能塞个录像带里头,回忆起来又格外甜蜜,明明樱桃还没熟,就好像已经尝到了那甜味儿。 我转着笔,撑着下巴,大大咧咧往大石板上一坐,这会儿的太阳就已颇为毒辣,晒得人热烘烘的,眼睛要眯起来,才看得见远处慢悠悠开过来的公交车。 那公交车像要散架似的,嘎吱嘎吱停下来,末了还得晃荡两下,老牛似的喷个气,才有一群人一窝蜂地涌下来,提着背着大包小包的东西。 我看着那车里的人都下来了,俨然成了空车,又等一些人上去,再嘟嘟地远去,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这会儿刮来一阵风,脸上是暖洋洋的,背上却凉嗖嗖的。 第一次看见樱桃,就是在这里。 ﹉ “哎——阿茗啊——又来岭口站了哦——!” 十九岁的云华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蹬起三轮来嗖嗖地快,夏初的八九点钟,硬生生被蹬出风来,吹起长发飘飘,舒服极了。 她眯起眼,抬手遮在眉毛上,远看茶树里头红衣服带斗笠的,是隔壁村的周婆婆,就伸长胳膊挥了挥:“哎——周婆婆好——” 到了站台边儿,隔壁村子口——虽说是隔壁,中间却隔了一整镇子,可谓天壤之别。 通俗点儿说,就是山沟沟和村郊的区别。 一路上山路不好走,破三轮能给人屁股颠出红印儿来,但云华可高兴了,她没事就爱来这边转转,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她没到下面去,就在上头随便掸了掸平板石块表面的落叶,蹲下来吹掉乱跑的小家伙们,长腿一架,胳膊搭在膝盖上坐着等公交到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