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75年,东汉熹平四年,秋。 吴郡富春县,富春江畔。 夕阳把江水染成了狗血一样的顏色——这个比喻不太雅观,但孙坚后来回忆起这一天时,脑子里蹦出来的第一个词就是“狗血”。 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命运从这一天起,就开始变得狗血起来。 此刻的孙坚还不知道自己將来会被史书记载成“勇烈过人”的名將,他只知道一件事:他老婆要生了,而他还在三百里外。 “快点!再快点!” 孙坚骑在一匹枣红色的战马上,疯狂地抽著马鞭。身后跟著十几个亲兵,一个个被顛得七荤八素,脸色惨白。 他们刚从战场下来。孙坚征討黄巾余部得胜,正准备回营喝酒庆功,结果一封家书让他直接扔了酒碗,翻身上马就跑。 家书上只有八个字: “夫人临盆,速归。” 孙坚这人打仗是一把好手,但面对老婆生孩子这件事,他的胆量和普通男人没什么区別——甚至更怂。 原因很简单:他爹当年就是在他出生时赶回家的,结果路上摔断了腿,从此走路一瘸一拐,被村里人笑话了半辈子。 孙坚不想重蹈覆辙。 所以他拼了命地赶路,从三百里外的战场一路狂奔,跑死了三匹马,换了四次坐骑,终於在第三天的黄昏赶到了富春县。 “將军,到了!” 亲兵队长老周指著前方一座青瓦白墙的宅院,声音里带著劫后余生的庆幸——他的屁股已经磨破了三层皮,再骑下去怕是连马鞍都要被血染红了。 孙坚“吁”了一声,勒住韁绳,翻身下马。 他站在自家门口,深吸了一口气。 院子里静悄悄的,没有想像中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也没有產婆进进出出的慌乱场面。夕阳照在门前的石狮子上,把影子拉得老长,一切都显得安安静静,岁月静好。 孙坚愣了一下,然后脸色骤变。 “不会吧……” 他脑子里闪过一万个不好的念头,腿一软,差点跪在地上。身后的老周赶紧扶住他:“將军,您先別急,进去看看再说。” 孙坚推开大门,踉踉蹌蹌地衝进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