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分编 通  则

banner"

>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五条 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二百零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鱼玄机私募影视投资基金法律实务操作指引老百姓身边的法律事儿民法典实用一本通淞沪抗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最新修订本)红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案例教程法律常识一本通(APP扩展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法律适用与案例指引共产党宣言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百问百答九一八事变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最新修订本)文艺的距离政协委员故宫疑案缪斯之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解读及案例讲解民事诉讼证据运用与实务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