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臥槽,这假酒绝对兑了敌敌畏吧!” 林耀猛地从破凉蓆上弹了起来,双手抱著脑袋,疼得像是被十几只纯种哈士奇在脑瓜子里疯狂拆家。 刺鼻的霉味混合著劣质菸草的味道直衝天灵盖,他揉了揉布满血丝的眼睛,视线逐渐对焦。 斑驳发黄的墙壁,呼呼作响还掉漆的破吊扇,墙上贴著一张略显褪色的周慧敏海报,而旁边掛著的那本撕了一半的老黄历上,赫然印著一行大字:1987年9月14日! “啥情况,剧本杀,还是整蛊大本营?” 林耀懵逼地环顾四周。 就在这时,一股庞大且混乱的记忆如同泥石流一般粗暴地塞进他的脑海。 几分钟后,林耀生无可恋地靠在发霉的墙壁上,彻底认清了现实。 他穿越了,穿到了1987年的香江九龙城寨,成了一个同名同姓的十九岁街头烂仔。 原主是个什么极品败家玩意儿呢?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正经工作,半个不干。 但他偏偏有个好姐姐,未来的洪兴十三妹,现在的砵兰街小太妹,崔小小。 姐姐在外面提著西瓜刀拼死拼活收保护费,原主就在后面疯狂作大死。 这不,昨天晚上这扑街仔在地下赌场被人做局,不仅输光了底裤,还欠了姐姐堂口里的死对头东星沙蜢整整二十万港幣的高利贷。 东星和洪兴向来是死对头,沙蜢那条疯狗更是出了名的心狠手辣,二十万啊! 在这个一碗云吞麵才几块钱的年代,这笔钱足够把原主切碎了扔下维多利亚港打窝餵鱼了。 “砰!” 本就摇摇欲坠的木门被人一脚猛地踹开。 一个穿著洗髮白牛仔外套、留著短髮、嘴角还带著新鲜淤青的年轻女人冲了进来,她眼神疲惫,但看著林耀的目光里却透著恨铁不成钢的愤怒与绝望。 正是还没发跡的十三妹! “林耀,你个死扑街,你乾脆死在赌桌上算啦!” 十三妹眼眶通红,死死咬著牙,猛地將一个用旧报纸严严实实包裹的方块砸在林耀面前的破桌子上。 “报纸里面是一万块钱,是我陪尽了笑脸,找街坊和堂口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