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钱觉得自己可能是要死了。 后背的伤口已经疼得麻木,血和汗混在一起,把身上那件不知从哪个死人身上扒下来的破袄黏在皮肉上,硬得像块铁板。四周全是人,黄巾军、官军、还有分不清是哪边的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长社城外这片烧焦的土地上。 火光把半边天映得通红。 那是皇甫嵩那老狐狸放的火——这都三天了,还在烧。 “余钱!余钱!你他娘的还活著没?” 一只大手扳过他的肩膀,力气大得差点把他刚结痂的伤口又扯开。余钱疼得倒吸一口凉气,睁开眼,就看见他哥余粮那张满是血污的脸凑在跟前,眼珠子瞪得跟铜铃似的。 “死不了。”余钱有气无力地回了一句。 余粮咧嘴笑了,露出一口白牙:“我就说嘛,你小子命硬。”说著把手里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塞过来,“吃。” 是个杂麵饼子,硬得能砸死人,还带著股血腥味。余钱也没嫌弃,接过来就啃。牙口不好都咬不动,得先含在嘴里用唾沫润软了,再一点一点磨。 他是真饿了。 三天前那场火,烧的不只是营寨,还有黄巾军的胆。渠帅波才带著几万人往西跑,官军在后面追著砍,跑不动的、受伤的、运气不好的,全成了地上的死尸。余钱运气不算好也不算坏——挨了一刀,但没死;跟著跑散了,但没被追上。 余粮运气比他好,身上连个口子都没有。余钱180的大个,也算生得高大强壮了,余粮这廝更是生得人高马大,膀阔腰圆,一顿能吃三升米,打起仗来跟头野牛似的,官军那边几个回合下来,见了他都绕著走。凭著这股子蛮力,护著余钱几个,一个叫刘大眼的,原本是南阳的佃户,东家遭了灾还要收租,他一锄头把东家脑袋开了瓢,跑出来投了黄巾。生得瘦小枯乾,一双眼睛却大得嚇人,看什么都滴溜溜转,机灵得很。 还有一个叫王铁头,巨鹿人,据说是张角的同乡,当初太平道施符水的时候入的道。这人憨厚得有些过分,打仗就知道往前冲,也不躲刀也不躲箭,全凭脑袋硬——脑袋上確实有几个老大的疤,也不知道他怎么活到现在的。 加上余钱和余粮,一什人就剩四张嘴,四把刀,还有每人身上的几个...